| 索引号: | 68589809-4/2017-00080 | 分类: | 08 TC08 |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连高办〔2017〕72号 | |||
| 成文日期: | 2017-08-18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 有效性: | |
| 名称: | 关于成立连云港高新区打击“地条钢”违法行为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关于成立连云港高新区打击“地条钢”违法行为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台农场、各街道、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市打击“地条钢”生产企业,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根据8月14日全省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连云港市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打击“地条钢”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李 莉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商显福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陈怀忠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维祥 高新区监察局局长
李 超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机关工委书记
骆 丹 高新区经济发展和安全监督局副局长
吴 铭 高新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宋振宝 高新区财政局局长
张 洪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王 刚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卫华 江苏省云台农场场长
蒋德恩 花果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熊胜波 南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 军 郁洲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召明 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局长
周锡明 高新区城管大队大队长
周亮市 消防支队云台山景区大队大队长
高新区打击“地条钢”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和安全监督局,骆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