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8589809-4/2017-00067 分类: 01    TC08
发布机构: 文号: 连高办〔2017〕34号
成文日期: 2017-04-01 发布日期: 2017-04-01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高新区党政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高新区党政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0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云台农场、各街道、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区党政信息工作整体提升,特制定《高新区党政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予印发执行。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高新区党政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党政系统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调动各街道、各部门开展信息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快推进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街道、各部门,区各有关单位。
  二、考核目标
  实行分档考核评比。
  第一档(7家)
  花果山街道、南城街道、郁洲街道,云台农场,党政办、科技局、经安局。目标分值不低于300分/年,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全年市级以上党政系统刊物采用不低于12条。
  第二档(7家)
  党群部、纪工委、财政局、规建局、社会事业局、投促局、科创城。目标分值不低于200分/年,每周报送不少于2条,全年市级以上党政系统刊物采用不低于6条。
  三、计分标准
  (一)上报区党政办信息
  每条计2分。
  (二)转报送市级党政系统刊物信息
  经党政办编审后上报的,被市委办《信息快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4分,《信息专刊》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分;市政府办《政务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计4分,《政务信息专刊》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分,《沿海发展动态》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分,《政务信息简讯》采用每条计2分;《连云港报省信息》采用的普通信息每条计 15 分、采用的专刊调研类信息每条计30分。被市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加计30分。
  (三)转报送省党政系统刊物及以上信息
  经党政办编审后上报的,被省级采用的信息,每条计30分;被国家级采用的每条计100分;被省领导、中央领导批示的每条分别另加60分、100分。
  (四)加减分事项
  1、单位领导重视信息工作,有稳定的专兼职信息联络员,建立灵敏快捷的信息工作网络,每周按时上报高质量信息,加10分。未达到要求的减10分。
  2、能够按要求及时完成约稿信息,加10分。未按要求报送的减10分。
  3、重大事件、重要情况无漏报、迟报、误报,加10分。未按要求上报的减10分。
  4、计分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同一条上报信息被多种刊物采用,以分值高的计分,不重复计算。
  四、考核办法
  (一)信息工作列入区2017年“三重一优一基础”目标任务中,作为各街道、各部门基础工作部分,占5分分值。
  (二)考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依据各单位得分及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评定,考核采用月度通报、半年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年度考核为主的办法。
  (三)采用计分办法,由党政办公室按月将信息上报情况和采用积分情况通报至区主要领导、各单位及各部门主要领导。
  (四)实行每半年考核,按月兑现奖励。每年进行一次全区信息工作评比表彰活动,按档评选全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信息,由党政办依据考核情况审定,并予以表彰。 
  五、奖惩机制
  (一)各责任单位在完成目标分值及采用任务的基础上,对于目标内采用的信息,市级每篇奖励50元,省级每篇奖励100元,国家级每篇奖励500元;对于目标外采用的信息,市级每篇奖励100元,省级每篇奖励200元,国家级每篇奖励1000元。专刊类或者调研类信息,市级每篇奖励1000元,省级每篇奖励2000元,国家级每篇奖励3000元。获领导批示的信息,市级领导批示的另外每篇奖励1000元,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另外奖励2000元,国家级领导批示的另外奖励3000元。所有奖励不包含负面舆情信息。
  (二)凡没完成全年目标分值及采用任务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信息工作评先资格。对长期不报信息或两次以上无故拖延、不及时按要求完成约稿信息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突出时效性。各类信息要在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的信息工作邮箱。重大信息必须在1小时之内上报,主要是本区域内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工作亮点信息每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上报,互联网信息每个工作日上午8:40前上报,调研分析类信息应在有效时段内上报,约稿信息应在约定时间内上报。
  (二)突出典型性。所报的工作类信息要能代表本区域或本市工作亮点、工作经验、创新举措。同时要关注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及时上报社情民意反映类、问题建议类和专题调研类信息,提高上报信息的针对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突出准确性。信息反映情况应当真实准确,信息中的事例、数字要准确无误。重大事件上报前必须核实,经主要负责人签批。
  (四)突出辅政性。要关注互联网信息,加大沿海动态信息报送力度,主要围绕涉稳、舆情、决策参考等三大类信息,重点关注涉省重大网络舆情、国家部委重要政策动向、外省创新工作、国内外重大产业经济科技等方面的情况,可将同类信息综合起来报送,提高采用率和批示率。
  七、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试行,由区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