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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来源:连云港高新区
  • 发布时间:2021-12-0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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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高新区朐凤路南、通灌路东侧规划中小学项目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高审批复[2021] 22号文等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花果山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连云港高新区朐凤路南、通灌路东侧规划中小学初步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连云港市通灌南路以东、朐凤路以南地块;

2.3项目概况:(一)初中部:总用地面积约29641.13㎡(约合44.46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5240.55㎡,运动场地面积约8599.50㎡,勤工俭学用地面积约1200㎡,绿化面积约10409.96㎡,道路、广场、停车场面积约4191.12㎡。总建筑面积约18187.49㎡,其中地上计容面积约15936.56㎡,不计容面积约2250.93㎡(人防建筑面积约1736.87㎡)。建成后将满足8轨24个班的教学需要。(二)小学部:总用地面积48633.19㎡(约合72.95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8753.97㎡,运动场地面积约9763.50㎡,勤工俭学用地面积约2160㎡,绿化面积约17036.21㎡,道路、广场、停车场面积约10919.51㎡。总建筑面积约30916.66㎡,其中地上计容面积约27126.36㎡,不计容面积约3790.30㎡(人防建筑面积约2800㎡)。建成后将满足8轨48个班的教学需要;

2.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招标项目设计工作的全部内容,包含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初步设计阶段的图纸报审以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设计详细内容要求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查;

2.8最高限价:80 万元人民币,高于此控制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5 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在有效期内);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1年5月-2021年10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提交自行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5.2 获取方式:请携带下列资料到至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供查验)

(3)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报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5月至2021年10月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15:00,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高新区科创城2号楼1305房间。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联系方式:

9.1招标人:连云港花果山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9.2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1163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