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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跳工业园创意路(振兴路-海智路)临时便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来源:连云港高新区
  • 发布时间:2021-09-01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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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宋跳工业园创意路(振兴路-海智路)临时便道工程施工(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花果山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冠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宋跳工业园

2.建设内容:宋跳工业园创意路(振兴路-海智路)临时便道工程施工

3.招标控制价:346485.6元

4.工期要求:1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二)招标范围:宋跳工业园创意路(振兴路-海智路)临时便道工程施工,道路全长约360米,在规划创意路红线范围内填筑山场碎石土路基便道,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号、〔2021〕5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2020〕3号、〔2021〕3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不予受理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直辖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因素,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第一款 投标人在行使权利主张后又无理由撤诉,擅自放弃权利或信访人变相规避主诉渠道,违反法定投诉程序的,导致浪费行政资源,视为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其行为作为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系统。投标人若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2021年2月-2021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除投标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 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以 “ 信 用 中 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请于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二)获取方式:江苏冠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山海国际酒店2楼2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报名时,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

五、投标截止时间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15:00,地点为江苏冠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山海国际酒店2楼212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说明: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二中的第(三):评标结束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时,除确认存在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再重新计算;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花果山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代理机构:江苏冠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山海国际酒店2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239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