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区南城镇财政所、新浦区南城镇城镇管理队、新浦区南城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新浦区南城镇经济服务中心、新浦区南城镇文化站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南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