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项目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连云港花果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择设计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概念性方案设计
2、项目地点:烧香河北,云善河东,徐新公路西,现状为云台农场水生花卉园及农田
3、规 模:本次设计主要包括全园规范设计、主展区、各类特色主题展区、展示馆、综合服务中心(酒店、餐饮等功能)、管理中心、游客服务中心、高端居住区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总用地面积约3800亩,其中保证不少于800亩的开发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米(园博会配套建筑);预计总投资约20亿元。
4、招标范围:本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江苏省园艺博览会申报工作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5、设计周期:5月下旬完成初步概念方案讨论完善,6月中旬提交满足申报条件概念性设计方案,并配合建设单位开展相关申报工作。
6、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并满足江苏省园艺博览会申报材料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5、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工程高级工程师或高级规划师;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7年1月- 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7年5月3日至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报名时,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花果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韩工
电话:0518-81888891
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穆传凯
电 话:0518-85838369 18061392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