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6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6月24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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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20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对连云港智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连高环表复[2019]5号 |
2019年6月24日 |
2 |
关于对江苏统万酿造有限公司开发食醋调味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连高环表复[2019]6号 |
2019年6月24日 |
关于对江苏统万酿造有限公司开发食醋调味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关于对连云港智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