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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博览园总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 来源:连云港市高新区规建局
  • 发布时间:2019-01-3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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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320701-ZHJY-lyg20190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二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博览园总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花果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花果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十二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博览园总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2.2项目地点高新区云台农场境内(烧香河北,云善河东,徐新公路西) ;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233 公顷(规划总面积约为3525.48亩),为更好地统筹博览园全局规划,特开展本项目工作;

2.4规划周期: 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

2.6招标控制价:55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质量标准:总体规划方案须通过江苏省住建厅审查同意 ,修建性详细规划达到江苏省有关规划编制办法及招标人要求。

2.8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3.6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

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②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各投标单位经办人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2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前请与代理机构联系);携带下列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经办人社保缴费证明(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企业开户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注:以上材料第(1)(2)(3)项提供原件留存(身份证原件不留存),其他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5.3、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92 26 900分,

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

5、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开标现场需额外核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额外核验原件)

7、投标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8、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

注: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9.付款方式: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的20%预付款;

第二次:提交完两项初步成果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

总体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分别提交初步成果,则根据完成时间先后分批支付按该项成果费用;

第三次: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后(总体规划方案通过省住建厅审查同意;修建性详细规划通过市级专家评审)支付至合同价的90%;

第四次:余款在提交最终成果后付清。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花果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韩旭

电话:13236336255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11

邮编: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115991881

传真:0518-85591613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