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2月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8-85858573(行政审批局)
邮 箱:gxq_xzspj@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高新区科创城3号楼审批大厅
邮 编:222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植介入医疗器械一千万套新建项目 |
连云港高新区海州工业园香海湖路118号2号楼1-2层 |
迅翎医疗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 |
购置超声波清洗设备、裁切机、挤出机、注塑机、涂层机、拉丝设备、纺丝设备、成型机、医用编织机、医用纺织机、UV光固化机等主要设备,以及配套相应实验室进行研发检测,主要产品有医用线材、瓣膜、医用导管,形成产植介入医疗器械一千万套的生产能力。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并结合现行环境管理要求不断优化完善,确保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要求。1#、2#车间粘接、涂覆、注塑成型、挤出、浸涂、干燥等生产工段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危废暂存库废气一并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和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超声波清洗废水一同接管至南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泵、风机、空压机、干燥机、挤出机、注塑机等,需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瓶)、废活性炭、实验废物、实验室及反冲洗废水等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检验废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和废滤网等一般工业固废须采取综合利用措施或落实安全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中的相关规定。 (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标志等,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六)加强设备运行及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医疗器械产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项目 |
连云港高新区海州工业园香海湖路118号11号楼 |
连云港东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有源医疗设备 2 万台/年,其中藏医头部热疗仪400台/年、便携式免散瞳眼底照相机200台/年、视力筛查仪400台/年、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19000台/年;无源器械 10 万个/年,其中一次性乳房旋切活检针5万个/年、富血小板血浆制备用套装5万个/年。 |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并结合现行环境管理要求不断优化完善,确保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焊接工段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烟气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和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超声波清洗废水一同接管至南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组、空调机组等,需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冷凝液、擦拭废物、质检室废液、器皿清洗废液、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合格品、废弃培养基、一般材料包装材料、废 RO 膜、车间洁净系统废滤芯、移动式烟气净化器废滤芯等一般工业固废须采取综合利用措施或落实安全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设置1座5m2的危废暂存库及1座5m2一般工业固废库。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中的相关规定。 (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标志等,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六)加强设备运行及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