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宁海电子信息产业园物业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宁海电子信息产业园物业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创达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连云港市高新区宁海电子信息产业园。
2.2 项目规模:宁海电子信息产业园位于宁海通州路以东,福海路以北,润州路以西。现已建成可以使用的厂房共16幢(1#-8#,12#-19#),正在建设3幢(9-11#),预计年底竣工。总建筑面积2608412㎡,总用地面积163041㎡。
2.3 招标范围:拟采购物业外包服务单位,并提供以下岗位和人员进行物业服务工作:管理员1人;物业文员2人;客服员2人;电工主管1人;高压电工1人;低压电工2人;水工1人;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9人;保安队长1人;保安15人;监控室人员3人;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7人;绿化养护主管1人;绿化养护员3人;电梯安全员1人。
2.4 服务期限:1年(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至第三年;
2.5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57万元/年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并附有“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截图。
3.6.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6.3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近 6 个月(2022 年 9月至 2023 年2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环节)。开评标如非该授权委托代表人参与,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后期如发生异议或投诉,也将授权投标授权委托代表人本人参与处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将在异议或投诉书中真实署名并实际参与招标人或监管部门的质询,否则,异议或投诉不成立;我单位不会对此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投标全过程(含异议、投诉环节)出示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
3.6.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5.2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邮箱获取:投标单位须在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依据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及经办人联系方式、邮箱号,发至我公司指定邮箱675888016@qq.com并电话告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工13961375962,逾期递交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经审核资料合格后我公司将联系该投标单位,该投标单位可将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至如下账号中并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及本项目简称,转账结束后请联系我公司确认是否到账(账号信息:户名:王巨琴;银行账号:6222620240000006037;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金盛支行)。
5.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5月18日15 时00 分。
6.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4投标文件递交:
1、派员送达:请各投标人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09:30-10:30之间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及联系方式及所附资料清单等信息)送至连云港市高新区科创城2号楼一楼(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13961375962),过时不候;
2、邮寄:请各投标人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09:30-10:30(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之间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及联系方式及所附资料清单、快递单号等信息)邮寄至连云港市高新区科创城2号楼一楼(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13961375962),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疫情影响等因素,过时不候;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以原件为准;所有投标人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递交。未递交或者未按要求递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如因疫情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原件的PDF扫描件(保存于U盘),随投标文件正本一并密封提交;“原件的PDF扫描件”应为原件直接扫描保存所得PDF文件,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提供的“原件PDF扫描件”均视为无效:
(1)原件为彩色文件,提供的扫描件为非全彩扫描件;
(2)非PDF格式文件;
(3)扫描件字迹、图案模糊不清晰或不可识别的;
本项目纸质响应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导有投标文件的U盘一个,副本四份,正本及投标U盘装于同一密封袋,所有副本装于同一密封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符合递交要求的,可继续递交投标文件。
6.5本次开标仪式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人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人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进入会议直播间(会议号:915 824 865;无密码 ),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和投标人名称进入及时观看开标仪式,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开标仪式的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
腾讯会议操作步骤:
第一步:下载腾讯会议APP,并注册
第二步:点击加入会议
第三步:输入会议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创达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18-805686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B座11楼1107室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18-81889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