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8589809-4/2020-00014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TC08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连高管〔2019〕38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0-28 | 发布日期: | 2019-10-28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同意对江苏众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的批复 |
关于同意对江苏众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的批复
经安局:
你局《关于对江苏众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的请示》(连高经安〔2019〕59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将查出的9项隐患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同意对江苏众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并限期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你局要会同云台农场、区消防救援大队严格督促江苏众邦包装制品有限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标准、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隐患整改期间,要依法加大对该企业监督指导力度,确保隐患整改符合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