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8589809-4/2019-00763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TC08
发布机构: 文号: 连高管〔2019〕7号
成文日期: 2019-01-29 发布日期: 2019-01-29 有效性:
名称: 连云港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给予高新区消防大队及人员记三等功表彰的决定
连云港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给予高新区消防大队及人员记三等功表彰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29 09:42 累计次数: 字体:[ ]

高新区消防大队在高新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恪守防火、灭火两个中心工作,强化应急救援能力。今年以来,大队共责令“三停”36家,接处警701起,出动消防车982辆次,抢救被困人员92人,疏散被困人员12人,抢救财产价值1709.6万元。先后圆满完成青岛上合峰会、上海进博会、第四届“连云港论坛”等重大活动的消防安保工作,成功处置“9.30”华耀仓储火灾等多起有影响的灾害事故,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发高新区消防大队工作积极性,依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高新区消防大队记集体三等功,滕帅(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庆益(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王秀青(幸福路中队中队长)、刘建安(幸福路中队政治指导员)、张彪(特勤中队中队长)、李元杰(特勤中队政治指导员)、于雷(消防大队参谋)、薄煜龙(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八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个人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区公务员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为建设平安高新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