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8589809-4/2017-00012 分类: 01    TC08
发布机构: 文号: 连高管〔2017〕13号
成文日期: 2017-02-27 发布日期: 2017-02-27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对连云港市海州区第一社会福利中心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关于对连云港市海州区第一社会福利中心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7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云台农场、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全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对连云港市海州区第一社会福利中心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
  连云港市海州区第一社会福利中心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当路桥头东首,法定代表人胡建国,主要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福利中心建筑面积约4900平方米,主体三层,2014年投入使用,现住老人约30人。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相关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综合判定标准。
  各街道、云台农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重大火灾隐患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把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作为“保一方平安”的一项重要职责,切实做好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工作。景区公安分局将会同区安监、社会事业等部门依法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责成火灾隐患单位尽快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连云港市海州区第一社会福利中心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整改,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火灾隐患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所有火灾隐患在11月前整改完毕。隐患整改期间,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巡查,强化值班制度,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