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8589809-4/2019-00146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TC14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5-07 | 发布日期: | 2019-05-07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住建局:
经研究,现对灌南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供水地下管网保护的建议》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1. 建议在加强已建成自来水管线的管理工作,由产权单位沿已埋设管线增加相关管线路径的地面标识,避免后续交叉施工过程造成破坏。
2. 针对自来水管线的应急抢修工作,建议由市级层面出台相关政策,现场抢修位置经核实后可先出具相关挖掘审批许可,待抢修结束后结算相关费用。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