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8589809-4/2019-00154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TC08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连高建提〔2019〕6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4-30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6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6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连云港市城管局:
经研究,现对魏荭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渣土管理
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规定,渣土审批由市城管局直接审批管理,执法由市执法支队驻区大队负责。
高新区作为属地管理将全力配合你局做好相关工作。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