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8589809-4/2022-00021 | 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TC08 |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连高财〔2022〕3号 | |||
| 成文日期: | 2022-05-16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 有效性: | |
| 名称: | 关于海州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84号提案的答复 | ||||
关于海州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84号提案的答复
田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新区南拓建设项目融资方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高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启动南向拓展建设,形成“四区三带多核心”总体空间格局,着力打造成为城市南部新门户、产业发展新高地、开发开放新支点、产城融合新标杆。高新区将按照项目建设的序时要求,压实责任、协调配合,统筹安排资金,量力而行搞建设,快速推进规划修编、土地征收、企业迁建、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
二、下一步推进措施
1.积极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合理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如乡村振兴专项债券、城镇建设专项债券、棚改专项债券等)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同时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资金重点向高新区南拓重点项目支持;
2.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优化政府投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或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
3.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升企业经营能力,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对符合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方向,有利于企业未来经营发展的项目,统筹安排在国有企业经营性融资规模限额范围内融资。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