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8589809-4/2022-00025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TC08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连高审复〔2022〕1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7-29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 |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
陈爱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高新区落后产能转型升级,充分提高市南拓核心区土地利用率,实现中小微企业产权分割,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反馈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作为我区杰出企业家,提出的要落实入驻园区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产权独立分割,在落后产能转型升级方面创新的建议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问题,是对我区政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考验,促进我们加压奋进,聚力攻坚破题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产业示范基地,引进盛世常宁、联东U谷等工业地产项目。2021年,为推进高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培育壮大中小微企业,促进和规范高新区工业地产开发建设,我区借鉴扬州、南通等地关于工业综合体的相关经验,编制印发《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实施工业地产优化发展若干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申报流程、监管服务等。
目前盛世常宁、联东U谷两个工业地产项目正有序推进。下一步,高新区将根据省市最新文件对2021年2月印发的工业地产实施意见进行修订,修订过程中在征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后,会充分考虑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微企业产权分割事宜。
最后,对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关心支持我区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我区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