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红韵海州教育英才计划的通知
为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高技能的新时代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加快集聚“红韵海州英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激励措施》(海委发〔2022〕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红韵海州教育英才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A类教育名家
申报对象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到我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同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或其他省份同类型称号、奖励等次):
1. 省特级教师、苏教名家、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2. 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3. 省教学成果特等奖(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主持人;
4. 地市级名校长;
5. 等同于或高于上述层次的教育人才。
(二)培育的B类教育名家
申报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海州区在编在岗教师;
2.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从事教学工作满15年;
4. 获评连云港市“新333工程”第二周期培养计划港城名师、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及以上称号;
5. 教学功底深厚,是本学科优秀教师并为同行认可;
6. 示范引领发挥作用明显,在引领和指导教师成长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引进的C类教育新锐
申报对象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到我区从事教学工作,申报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通过高层次人才校园招聘方式进入海州区属学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人才;
2.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 与海州区学校签订至少连续服务满5年的服务期协议(签署过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师范生协议的不参与该计划)。
二、支持政策
(一)经认定的A类教育名家可享受综合补贴20万元,分三年发放(4:3:3)。
(二)经认定的B类教育英才可享受综合补贴6万元,分三年发放(4:3:3)。
(三)经认定的C类教育新锐工作后可享受综合补贴2万元,分三年发放(4:3:3);同时从工作次年起,按照硕士8000元/人/年、博士1万元/人/年学费补助,连续补助3年。
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程序
1. 申报与受理。由人才所在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开展申报,统一收集相关申报材料,报区教育局受理。
2. 专家评审。由区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和综合评审,提出初步评审意见,经区委人才办审定后,确定拟资助人选。
3. 社会公示。拟资助人选经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资助人选。
4. 资助签约。组织资助对象签订资助协议,并根据入选人才工作开展的成效,分批拨付资助资金,兑现相关政策。
(二)申报材料
1. A类教育名家
(1)《海州区A类教育名家申请表》(附件1);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省特级教师、苏教名家、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或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或省教学成果特等奖(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主持人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主持人,或地市级名校长,或高于上述层次的教育人才的文件、证书等;
(4)其他主要荣誉称号的文件、证书等;
(5)体现教育、教学、教研主要成果、影响力的佐证材料。
2. B类教育英才
(1)《海州区B类教育英才申请表》(附件2);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从事教学工作时间证明;
(4)获评连云港市“新333工程”第二周期培养计划港城名师、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及以上称号的文件、证书等;
(5)其他主要荣誉称号的文件、证书等;
(6)体现教育、教学、教研、引领指导教师团队成长的主要成果、影响力的佐证材料。
3. C类教育新锐
(1)《海州区C类教育新锐申请表》(附件3);
(2)学历学位证书;
(3)服务期协议;
(4)工作、学习期间获得的主要荣誉称号文件、证书;
(5)工作期间取得的主要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文件证书。
联系方式:区教育局人事科,许志翔,83086837。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