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连云港市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4-01-29 17:1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编制并修订了《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领导分工、机构信息、政府文件、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结果、重点领域、政策文件及解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二)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信件、数据电文等途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申请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以便受理申请机构及时确认办理。

3.申请人在“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依次点击“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选定相应的受理单位,填写“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即可通过网上申请方式送至受理机构。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至受理申请机构。

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依次点击“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书面申请”下载。

(二)申请的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三、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办公室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地址:连云港市香海湖路22号昊海大厦;联系电话:0518-83081190;传真:0518-81580868;邮政编码:222000。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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