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构建“1+3+N”机制 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机制保障。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意见》(修订)(海委办发〔2025〕9号)精神,立足高新区实际,建立“1+3+N”作风建设协调机制。通过明晰各部门权责,配套建立问题线索研判、移送等6项工作机制,为持续深入整治作风突出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组织支撑。
二是聚焦问题排查,织密立体监督。坚持自查自纠、日常监测、专项督察“三管齐下”的常态监督机制。组建作风建设督查组,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督导,开展作风建设督查4轮次,覆盖全区重点单位及服务窗口。同时依托协调机制,各部门通过筛查舆情信访、深挖12345重复投诉、排查营商环境问题等渠道,累计收集相关问题线索10条,初步构建起常态长效的立体监督网络。
三是深化标本兼治,形成闭环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各单位、个人“两级联查”,深挖制度漏洞、服务堵点,推动相关部门完善一批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制度机制,旨在促进服务优化与改革创新,着力构建“查、改、治”闭环提升机制,截至目前,已联动各部门围绕3条问题清单开展履职优化行动。同时加强结果运用,对相关作风问题处置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的重要参考。(通讯员 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