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高效推进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连云港高新区
  • 发布时间:2025-05-07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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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数据局、消防救援大队: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现将《连云港市高效推进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连云港市数据局\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8日

连云港市高效推进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效推进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市监〔2024〕87号)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高效推进本市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和系统观念,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对经营主体开办餐饮店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要求,通过部门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并联审批等方式,提供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诉求“一线应答”的线上线下热线融合、一体化集成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实施方式

(一)服务事项。对经营主体利用已有建筑物设施申请新开办餐饮店的,可根据经营需要,同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备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一件事”集成办理、多证联发服务。

(二)办理方式。线上“一网通办”。依托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网、“一企来办”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块,提供敏捷高效服务。线下“只进一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服务专窗,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诉求“一线应答”。在连云港12345 热线百科开发建设“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主题信息集,便利企业群众搜索查询。各地12345热线要积极组织民声接听员,依托热线百科和“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主题信息集,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推进12345“民声接听员进大厅”,探索在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窗设置12345 专席,与首席代表、政策专员联动,提供业务咨询和导办服务,并按12345 表单规范做好记录和回访。

(三)工作进度。做好部门协调对接,2024年8月底前形成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办理标准,2024年10月底前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安排、指导下,全面实现高效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办理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精简申请材料。将申请人申请新开办餐饮店涉及的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备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材料清单目录(附件1)、一张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格(附件2),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的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二)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业务流程图(附件3)和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办事指南(附件4),强化市场监管、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业务协同,对开办餐饮店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审批备案“部门联动、一次办结”,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鼓励各地进一步拓展联办事项,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纳入办理范畴。

(三)完善功能模块。依托省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综合办理功能模块,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打通涉及审批业务系统,实现涉及开办餐饮店涉及审批事项在线申报;按照省级统一数据标准和模块服务接口,与审批业务系统对接,实现办件运行服务、办件业务协同、办件上报等功能,以更优化的业务流程、更畅通的数据共享、更便捷的政务服务,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四)改造业务系统。相关部门根据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办理模块的建设需求,对本部门相关业务审批系统、统一受理平台、电子印章系统、好差评系统、办件库、电子证照库等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加强数据归集共享,打通系统数据通道,实现办件自动流转和办理状态实时反馈功能,为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办理服务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餐饮店排水行为的抽查、检查,重点加大对沿街餐饮店违法倾倒污水的查处。县区、功能板块城市管理部门或镇街(已赋权)要加强餐饮店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施动态巡查,及时查处违规设置行为和设施。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道(乡镇)要督促指导餐饮店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规范使用燃气并依法依规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加大对底层“住改商”使用燃气经营的餐饮店的重点抽查、检查;对于利用自建房(住房)开办餐饮店的产权人(使用人)应当在营业前取得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经营主体登记机关在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时,应当提醒申请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将相关经营主体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推送或者函告经营场所所在地乡镇(街道),由其负责核查,经核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乡镇(街道)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识责令产权人(使用人)限期改正。对因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停业的,产权人(使用人)恢复营业前必须完成隐患整治并组织开展验收,确认房屋结构安全后方可恢复经营。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是满足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便利化期盼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政府治理流程再造、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处(科)室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区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形成创新做法,为全市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二)强化部门协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加强部门间协调,会同相关部门编制、调整、优化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根据推进需求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进一步完善业务系统建设对接,统筹指导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备案)审查办理;负责全市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推广应用,牵头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政策宣传及答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流程编制、调整、优化等工作;负责进一步完善业务系统建设对接,加强条线业务培训政策宣传及业务答复。市城市管理局统筹指导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市数据局负责指导和参与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开展政务中台与相关审批业务系统数据共享对接,支撑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高效协同。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流程编制、调整、优化等工作;负责进一步完善业务系统建设对接,统筹指导消防安全检查事项办理,加强条线业务培训、政策宣传及业务答复。各部门要对所涉及事项从业务、技术等多个方面明确职责、细化任务、有序推进,确保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落实落地。各地要科学处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现行法律法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规定的关系,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逐步实现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体化办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新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知晓度。及时收集各有关方面对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服务的意见建议,持续开展系统功能、审批流程、服务内容的优化和升级工作,推动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