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8589809-4/2019-00005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TC08
发布机构: 文号: 连高管〔2018〕3号
成文日期: 2018-04-28 发布日期: 2018-04-28 有效性:
名称: 高新区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高新区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8 13:3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根据《连云港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高新区作为本次改革的实施区域,为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落地和有效运行,现制定推进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从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中,选择100项先行开展改革试验,解决市场主体办证难的问题,探索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措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实施方案》改革审批的五类管理方式

《实施方案》明确改革试点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00项,涉及高新区操作的行政审批事项有47项(详见下表)。按照“上下基本同步、做法基本相同”的原则,各部门要做好与市级部门的对接沟通和措施细化等工作,请于4月30日前提交47项的细化落实措施。

实施主体

完全取消审批

取消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制

提高透明和可预期性

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总计

国家、省市县

5

2

13

17

16

53

高新区

0

0

10

20

17

47

总计

5

2

23

37

33

100

1、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10项改革事项,公安分局、规建局、社会事业局等部门按照市行政审批的相关要求,主动参与每个事项告知承诺格式文本和告知承诺办法的制定,深化告知承诺内容,细化批后监管举措。

2、对于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20项改革事项,经安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规建局等部门要根据市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逐项落实市里制定的相关事项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管理办法,细化工作措施。

3、对于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17项改革事项,经安局、社会事业局、规建局等部门要逐项细化市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管理办法,明确审批责任人,实施行为的具体标准、环节、程序等,确保按照审批要求严格执行到位,达到风险可控。

(二)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方式和措施

结合100项事项的改革情况,各部门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联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属地监管等原则和要求,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充分运用协同监管、综合监管、信用监管、联合惩戒等方式,创新监管方式和措施,形成每个事项的监管方案。

1、推进信息共享,实行协同监管。加强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同管理,积极推进实施“双告知”工作,做好市场主体前端告知服务,并将相应信息推送给许可证办理部门,许可证办理部门要及时确认并做好后续跟踪工作。探索建立高新区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市场监管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各部门在履行职责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实现部门间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

2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推进综合监管。高新区要全面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制定并公布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清单,并将随机抽查结果归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的市场主体,应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3实行信用监管,强化风险研判。落实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各部门通过随机抽查、数据监测、社会举报等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大数据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预测监管风险,对市场主体进行风险分类,实现科学化、协同化、精细化监管。

4加强部门联动,实施联合惩戒。全面落实部门间各项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和案件协查移送机制,对市场主体实施惩戒的信息实现部门间实时共享。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对特定的黑名单市场主体在相关领域的准入环节启动实质性审查,增加失信者进入市场的成本。

5强化属地监管,实施社会监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及园区各部门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探索建立社会监督主体清单,积极完善街道、社区及区部门与社会机构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形成全方位参与事中事后监管的良好互动局面。

三、组织落实

(一)明确责任,加强落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承担起改革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部门责任并协调推进职能,要做好与市级各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方案细化工作,做好改革前的各项准备、改革实施后的跟踪落地、政策口径的前后衔接,理清每个事项的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方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出台相关改革落实措施,确保51日所有改革事项正式按照新的要求顺利实施。

(二)提升服务,加强引导。高新区在政务服务大厅建立的基础上,设立企业投诉处理平台,建立发现问题和跟踪机制,做好相关宣传和保障工作。各部门要全面听取各方的意见,确保相关问题和需求与市级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寻求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形成全民了解、重视、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定期检查,加强督促。区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加强情况督查。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各部门通过自评和互评的方式,评估落实改革情况,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全面迎接9省政府评估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