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1-9月专利资助的通知

  • 来源:连云港高新区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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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连云港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对2017年度1-9月专利进行资助的通知》(连知〔2017〕17号)精神,现开展对我区2017年1-9月份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和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进行专利资助申报。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本批市级专利资助:
  (一)专利申请人为高新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个人;
  (二)在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第一申请人所注册的通讯地址在高新区范围内;
  (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日以及发明进入实审阶段日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连云港市市级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资助的,需提交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需提交发明进入实审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代理费资助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代理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的专利请求书第一页原件及复印件;
  (四)专利申请过程中实际发生费用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缴纳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各项费用、专利代理费等;
  (五)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六)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为多个时,申请资助者需提交全部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委托书;
  上述各种证书、证件及票据原件经高新区科技局查验后退还申请人,其余申请材料由高新区科技局存档。
  各相关单位填写好本单位汇总表并加盖公章。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22067336@qq.com。
  相关材料12月13日前报送连云港高新区科技局(科技创业城611室)。
  联系人:武磊    电话:0518-81888980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