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高新区2017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 来源:连云港高新区管委会
  • 发布时间: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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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

2017年,连云港高新区积极落实市政府《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连云港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区成立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街道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全区上下依法行政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此外,我区还聘请两位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全区涉法事务的法律、法规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二是规范工作程序。结合工作职能和工作特点,建立了覆盖全区部门的依法行政监督网络。区党政办公室(区法制办)为全区的依法行政工作监督部门,负责对全区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区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明确工作流程并上墙公示,作为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依据。三是强化多元监督。坚持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在纪工委、党群部等职能部门开展日常监督的基础上,聘请了10名义务监督员,必须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和积极性,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编纂《高新区制度汇编》,制定高新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暂行规定、党工委管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修订了包括审计、发文、督查、信息、保密、财物管理、会务、接待、车辆管理使用、印章管理等在内的32项规章制度;对涉及土地房屋征收、重大项目建设等,严格落实风险评估、专家论证、代表听证、社会公示等程序,实现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强化公共资源管理。制定建筑工程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等制度,按照八项规定要求,落实省、市关于公车使用、差旅费报销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共财政运作和公共资源配置,建设节约型机关。三是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群体性事件预防化解机制、安全生产预警机制等多个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的应急预案。四是健全信访网络。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包案责任制、信访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督查、督办等方式,强化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土地房屋征收、科技创新、招商引资等涉及群众利益和高新区发展的重点课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二是坚持民主决策。在各类行政决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坚持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听证和领导集体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均由法律顾问参与研究把关,对区内的重大合作协议、土地房屋征收等提前介入,较好的兼顾了工作实际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实行文件的法核制度,文件签发前均由多人审核把关,不符合法律或上级规定的退回修改;同时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确保文件的合法性。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高新区行政执法权力尚未下放,目前正在与市级部门对接,积极推进执法权限下放,同时做好人员组建和培训工作,待权力下放后开展执法工作。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度监督

一是加强内部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优化内部岗位设置,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对于涉及工程、财政等关键部门和岗位进一步明确职责清单,强化流程管控,推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适度分解和相互制衡;成立高新区工程项目资金审批工作小组,对涉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一律上会研究,集体决策。二是强化审计监督机制。成立审计办公室,外聘专业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制定出台高新区内部审计办法,对公共资产、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行审计全覆盖。三是强化层级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强对内设部门和下属街道的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主动监督与受理举报投诉监督相结合,定期督导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四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制定高新区纠错问责办法,进一步明确问责范围、问责程序,增强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问责方式,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五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及时发布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开通了电子信箱接受市民监督;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切实落实信息公开提供保障。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规范开展领导接访。编制《高新区党政领导接访日程安排表》,明确高新区党政领导干部每月接访日程和时间,每月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接访领导采取坐班接访的方式,接待信访群众,当面听取群众诉求,处理接访事项。二是推进落实领导包案。建立了《高新区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化解信访事项制度》,明确包案人员、明确包案范围、明确领导职责、明确工作要求做到“四落实”:即落实包案领导、落实责任主体、落实化解方案、落实稳控措施。三是强化社会矛盾排查。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采取信访、综治协同调处,街道、村(社区)两级调处的工作方式,重点做好敏感期、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社会稳定工作,定期召开分析会,加强督促检查,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防止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四是健全调解联动网络。进一步创新调解方式,借助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等各种资源,整合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民主、柔和的工作方式赢得群众信任和好评。

七、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配备,引进2名法学硕士从事纪检、法务相关工作;聘请专家开展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辅导讲座,强化对各部门、街道和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提升人员素养。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公安、城管等执法单位的支持力度,充实重要岗位人员力量,安排添置必要的办公经费和办公设备,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工作例会及各层级党小组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重要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开展“送法下乡下社区”活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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