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新区畜禽养殖整治突击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来源:连云港高新区管委会
  • 发布时间: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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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台农场、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高新区畜禽养殖整治突击月活动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17年6月30日


高新区畜禽养殖整治突击月活动方案


  为继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彻底整治高新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污染,打造健康美丽高新区,根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畜禽养殖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法规、文件、会议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畜禽养殖业调查,集中力量开展畜禽养殖整治,到2017年7月31日,完成整治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的整治、关闭、搬迁、拆除工作。
  二、整治范围           
  花果山街道、南城街道、郁洲街道区域内畜禽养殖场(户),云台农场排污不达标规模养殖场及沿河、沿路、沿街、沿重要节点养殖场(户)。
  三、实施计划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7年7月1日—7月9日)。对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进行走村入户式的全面排查,全部登记造册(见附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定关闭畜禽养殖场(户)名单。各街道、农场要召开会议对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7月10日—7月31日)。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拆除工作。对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组织实施畜禽清除,以及棚舍、相关生产设施的拆除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8月1日—8月6日)。各街道、农场完成畜禽养殖场(户)关闭和治理任务后,先由街道、农场组织开展自查验收,再由区创卫办、“263”专项行动办公室以及区纪工委、规建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等组成验收组,对各街道、农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水环境治理、打造适宜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各街道、农场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识上再提高,要求上再明确,措施上再强化,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整治计划,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对符合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的、实施关闭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棚舍给予奖补,7月10日前,将按各地上报的养殖场(户)棚舍面积先行拨付30%。对于2017年7月31日不能完成整治任务的,发生的关闭拆除费用,区财政不予补贴,由各街道、农场自行承担。
  (三)加大宣传引导。要全面、深入、及时宣传畜禽养殖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进度,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街道、农场要深入细致做好养殖场(户)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思想认识,争取养殖场(户)的理解和支持。
  (四)严格监督考核。区纪工委、社会事业局、规建和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对畜禽养殖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反馈全区整治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对整治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或有新增养殖污染源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启动兑现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